2005年,我市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08年,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1年,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12月20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村、镇、单位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张家港市再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实现“三连冠”,也是全国惟一获得“三连冠”的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