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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7日江苏经济报《张家港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来源:江苏经济报  发布时间:2019-11-27 14:18:13
特别提示:近日,张家港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范某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主犯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其中一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20万元至15000元不等。

近日,张家港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范某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主犯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其中一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20万元至15000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间,被告人范某纠集被告人何某等人,在张家港市经常性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范某为首要分子、其余9名被告人为成员的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集团还临时纠集被告人苏某等6人,时分时合,多次采用洗牌作弊等诈赌手段诈骗被害人钱财,并通过泼油漆等寻衅滋事手段索要诈赌债务。

该犯罪集团实施诈骗犯罪5起,诈骗得款94.4万元,未遂数额182.1万元;敲诈勒索犯罪2起,敲诈得款16.7769万元,另实施非法拘禁以及寻衅滋事犯罪。被告人陈某某还另外实施了1起聚众斗殴犯罪。

张家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某等10人共同故意实施多起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沈 坚 沈林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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