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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7日江苏经济报《张家港 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来源:江苏经济报  发布时间:2019-09-27 14:20:53
特别提示:某运输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朱某等28名司机的工资,朱某等28人向张家港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报销款等。

某运输公司因经营状况不佳,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朱某等28名司机的工资,朱某等28人向张家港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报销款等。仲裁委裁决运输公司应支付该28名司机工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报销款等合计200余万元。运输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服,于今年1月18日向张家港法院提起诉讼。28名工人认为公司的起诉不符合立案条件,便向上级政法部门表达诉愿。

近日,在接到上级政法部门的通报后,张家港法院高度重视该批案件,立即安排案件承办人与工人们接洽。经沟通得知,工人们将于某日在镇社保所与运输公司协商,承办人员遂前往该镇社保所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向工人们释明运输公司提起诉讼是公司的正当权利,并建议大家应立足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难以为继的现状,积极主动与运输公司协商解决,这样不仅能妥善化解纠纷,也能早日拿到相应的钱款。同时,承办法官与公司方进行沟通,建议公司将没有争议的工资、押金、报销款部分先固定下来,再对有争议的经济补偿金部分与工人们进行商谈,争取一揽子解决全部纠纷。最终,公司方接受了该方案。

经过数小时的沟通协调,双方终于对经济补偿金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协议,运输公司也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该28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曾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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