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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3日新华网-江苏《张家港检察院狠刹办案“说情风” :打听也要记录》
来源:新华网-江苏  发布时间:2019-08-13 13:34:42
特别提示: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在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时进一步细化举措(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内部人员非因履行法定职责向办案检察官了解、打听正在办理案件情况的,应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和破解司法办案“说情风”。

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在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时进一步细化举措(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内部人员非因履行法定职责向办案检察官了解、打听正在办理案件情况的,应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防范和破解司法办案“说情风”。

该院在组织“两个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时发现:对干预、插手、过问等严重干扰司法办案、影响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情形,办案人员一般都具有较强的敏感性,能够做到依法拒绝,依规记录,但对于内部人员打听属于检务公开中只有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申请才能查询的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度、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案件程序性信息,对案件实体处理并没有明确态度和具体要求的行为,缺乏相应重视,有的碍于人情、面子、同事关系等因素选择了告知,并不予记录。驻院纪检监察组分析研判后认为,熟人社会中老乡、同学、战友、朋友等社会关系会通过检察机关内部人员打听各类在办案件信息,在撕开口子的同时,伴随着的是不正当的利益诉求,给办案人员依法履职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同时也带来一定的廉政风险。在向该院通报上述情况后,党组研究决定凡是内部人员非因履行法定职责了解、打听正在办理案件情况的,办案检察官一律如实记录、报告,区分问题性质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落实“两个规定”,有效筑起司法干预的“防火墙”“隔离带”,堵住说情干扰、利益交换、人情面子等因素渗入检察办案环节。

市纪委派驻该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陈祥介绍说:“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员额检察官拥有更大的独立办案权,同时受腐蚀和围猎的风险也更大,熟人社会人情、面子、利益等因素一旦渗入办案环节,公平正义将毫无可言,毁掉的也是检察官个人的职业生涯。打听就要记录,就要是抓早抓小,动辄得咎,防微杜渐,这既是对检察机关内部人员的严管厚爱,也有利于营造公正司法、不徇私情的办案环境。”

(郁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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