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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这家培训机构改头换面,店长称“只退学 不退费”!
来源:今日张家港  发布时间:2019-07-11 18:59:13
特别提示:暑假咋个过?让孩子天天在家看综艺?打游戏?刷各种小视频?不!相信大多数家长都是决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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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给孩子们报暑期培训班就成了热门首选,但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锦丰分局就接到了一起关于教育培训机构的投诉。

案例简介:

2018年,王女士在锦丰镇一家艺术培训机构为孩子报了30节舞蹈课程,并交纳了课程费用2300元,小孩上了17节舞蹈课程后,因要参加舞蹈考级就没去培训,结果过了半年时间后发现培训机构早就改头换面了,原来培训机构已经转让给其他人了。王女士当时心想只要培训机构还在,应该能继续上课的,岂料新店长说是系统已经清账了,无法查到王女士之前的舞蹈课程记录,无法继续上课,也不能退款。王女士表示很不理解,多次联系要求继续上课或者退还剩余的课时费,但是商家一直推脱,没有明确答复。无奈之下,王女士只能向锦丰分局投诉,寻求帮助。

维权结果:

接到投诉后,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新店长表示,这是王女士和原来老板的事情,他也不清楚。而原来的经营者陈先生说店面转让前就已经电话通知王女士过来办理课程交接,但她一直没来。工作人员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店面在转让过程中,双方应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无论从法律还是合同方面,王女士都有权利要求商家继续履行或者退款。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商家同意让王女士的孩子上完剩余的舞蹈课程。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义务或者退回预付款。

消费者在购买培训服务时要理性,应当与商家签订合同,特别是要约定争议解决方式、退款方式和民事责任等事项,切不可只听商家的口头承诺。否则,一旦遇到消费纠纷,空口无凭,维权将困难重重。

家长们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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