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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张家港市文学艺术奖”入选作品公示
来源:张家港城事  发布时间:2019-06-06 08:52:52
特别提示:第八届“张家港市文学艺术奖”入选作品公示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奖”是我市文学艺术界最高奖项,两年一届,由市委、市政府对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和优秀人才进行表彰激励。

按照《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文学艺术奖”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张委办〔2018〕30号)要求,第八届“张家港市文学艺术奖”申报评选工作自2019年3月中旬开展以来,全市各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和文学艺术工作者踊跃申报参评,共收到文学、书法、美术、音乐、摄影、戏剧、曲艺、影视、音乐、舞蹈等门类“文学艺术创作成果奖”申报作品116件以及“文学艺术人才奖”申报者5位。

根据质量第一、精品为主、宁缺勿滥的原则,经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定,初步评出张家港市文学艺术创作成果奖10件、张家港市文学艺术创作成果提名奖12件、张家港市文学艺术优秀人才奖1名。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创作成果奖

(10件)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创作成果提名奖

(12件)

张家港市文学艺术优秀人才奖

(1名)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入选作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您对入选作品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与市文学艺术奖评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817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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