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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的大“祸”车
来源:张家港交警  发布时间:2019-01-11 19:00:53
特别提示:马路上的大“祸”车

很多货车驾驶人因为开车途中突然有事

会选择临时将车辆停放在路面

殊不知

这样随意停靠且不设置警示标志

极其容易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一


2018年12月22日,李某驾驶一辆苏N号牌的重型半挂车去农场送货,当他沿红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路段时,由于对路况不熟,便将车停靠在路边后下车问路,刚走出去几步路便听到车辆撞击声响,回头一看发现一名学生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撞在其半挂车的后保险杆上。经医院检查,钱姓女学生头部受了点皮外伤,所幸并无大碍。


案例二


2019年1月1日,踪某驾驶一辆苏C号牌的半挂车前往乐余镇扶桑路某工厂装货,到了目的地发现工厂放假了,由于没有装到货,又不想来回奔波,便将半挂车停放在了厂门口的道路上,自己坐车回老家了。当天晚上23时左右,王某驾驶二轮电瓶车由东向西行驶途径该路段时,撞在该半挂车的左后侧车尾,导致王某肝挫伤。后经检测,王某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109mg/100ml。


案例三


2019年1月4日,陆某驾驶一辆苏J号牌的半挂车沿着202县道由北向南行驶,后行驶至剑格离心机路段时手机响了,因为是公司来电,陆某将车靠边停放后接通了电话,大约停了十分钟左右,听到车后方传来“嘭”的一声,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车撞在了半挂车的左侧车尾上,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倪某摔倒在地。经医院检查,倪某右颧骨骨折,头面部开放性伤,多处软组织损伤。


案例四


2019年1月6日,王某驾驶一辆车牌为苏L号牌的重型半挂车从张家港市翔华公司开往镇江,在沿港丰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心河桥路段西侧时,因突然犯困将车停靠在路边休息。到次日凌晨时分,在车内休息的王某被民警叫醒,原来是有一辆二轮电瓶车与他的半挂车发生了追尾事故。二轮电动车驾驶员蒋某头部受伤,右脚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


以上四个案例有一个共同点,这些大货车临时停放没有选择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路段,恰巧又都是在夜间或者下雨天,电动车驾驶员行车视线不良,没有观察到临时停靠的大货车,从而引发了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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