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按照市区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要求,交警大队将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10日,对申领市区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进行审核,请车主于上述时间带好相关资料到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办理申请,核发2019年度《普通货运车辆市区通行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车主身份证、房产证及专用停车泊位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施工合同
市区通行线路
机动车登记证书
填写《市区长期通行证申领(换发)审批表》
另2019年1月1日起,临时通行证采用网上申办,具体申办请微信关注张家港交警公众号。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