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套路”深
发布时间:2018-12-10 08:15:46

 

  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的“套路”真是深如海,市民朋友一定要擦亮双眼。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机构一般先注册一家一般工商企业类公司,无金融许可牌照,假借各种创新旗号,开展各类消费高额返利经营活动,或以参与投资优质项目为名高息诱惑群众参与投资。这些公司虽然名称中含“投资、金融”等字样,有工商营业执照,但其本质上是只能开展金融投资咨询类业务的一般工商企业。很多市民认为取得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实际上国家早已明确规定,未获得金融业务许可或者未经依法批准(备案),不得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因此,市民朋友看到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投资(资产、财富)管理”、“投资中心”、“金融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股权基金”、“股权交易”、“产权交易”等字眼从事投融资业务的公司,一定要提高警惕。大家在投资前一定要看清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看清楚该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是否取得金融许可证或经依法批准(备案)。从以往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看,含上述关键字眼的民间投融资机构,根本没有开展有盈利能力的经营活动,往往仍采用“空手套白狼”、“拆东墙补西墙”等传统诈骗手法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活动。

  有了高大上的“门头”,第二个套路便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采用高利诱惑。有些市民朋友尤其是中老年人容易被高利诱惑,且经不住亲戚、朋友、同乡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热衷于民间投融资,还自作聪明地每家机构投一点,希望通过“不把所有的鸡蛋放进一个篮子”来规避风险,结果当然无一幸免,每个“爆雷”机构的受害人群体中均能看到他的身影。我市公安机关在2014年成功侦破了犯罪嫌疑人缪某涉嫌集资诈骗案。该案中,缪某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以年息20%以上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集资诈骗方法非法集资8000余万元。他一开始就是把亲戚朋友作为骗取对象,再通过口口相传吸引更多的受害者,许多受害人就是出于对亲戚朋友介绍的信任而掉入集资诈骗陷阱的。

  第三个套路便是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借口,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信息,非法建立资金池募集资金,实施非法集资犯罪行为。2015年3月份以来,苏州澳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建立“港润信贷P2P”互联网投资平台,并通过举办盛大开业仪式,召开投资人会议、组织投资人参观公司资产及网络宣传等方式,推销多种年利率高达18%的虚假投资标的,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累计30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000余万元,该公司的“P2P”投资平台被取缔,经营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市面上有很多良莠不齐的网络借贷平台,国家正在对这些平台进行专项整治,对合规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市民朋友在选择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投资理财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事先了解该平台是否取得备案登记,不能判断的时候,坚决不投。

  针对一些老年朋友,在此还是要再次提醒,切莫被一些免费体检、赠送礼品、免费旅游、聚餐活动等小恩小惠所迷惑,导致钱财尽失。在前几年发生的广东邦家租赁公司非法集资案件中,涉及我市受害群众近千人,直接经济损失1亿余元。该案中,许多中老年群众就是被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小恩小惠以及被业务员亲如子女的感情投资所蒙骗,最终放松警惕而入了非法集资陷阱,导致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