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花样多”
发布时间:2018-12-10 08:14:57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的概念。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花样繁多,公安机关总结了十大情况,提醒广大群众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二是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得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六是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七是在街头、商场超市发放投资理财广告的;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九是领取一般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的“投资”、“理财”类公司;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