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非法集资动了你的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8-12-07 09:28:28

 

  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频发,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缺乏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打着各种旗号,换着各种花样,对群众许以高额回报,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一些被蒙蔽的群众受所谓高利息诱惑,倾注了大量积蓄参与所谓的“投资”,最终血本无归。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本期金融生态,将围绕非法集资知识普及,有奖举报政策两块内容,对非法集资进行深入探究,敬请关注!

  一、非法集资“花样多”,擦亮双眼认认清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的概念。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花样繁多,公安机关总结了十大情况,提醒广大群众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二是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得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五是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六是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七是在街头、商场超市发放投资理财广告的;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九是领取一般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的“投资”、“理财”类公司;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二、非法集资“套路”深

  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的“套路”真是深如海,市民朋友一定要擦亮双眼。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机构一般先注册一家一般工商企业类公司,无金融许可牌照,假借各种创新旗号,开展各类消费高额返利经营活动,或以参与投资优质项目为名高息诱惑群众参与投资。这些公司虽然名称中含“投资、金融”等字样,有工商营业执照,但其本质上是只能开展金融投资咨询类业务的一般工商企业。很多市民认为取得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实际上国家早已明确规定,未获得金融业务许可或者未经依法批准(备案),不得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因此,市民朋友看到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投资(资产、财富)管理”、“投资中心”、“金融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股权基金”、“股权交易”、“产权交易”等字眼从事投融资业务的公司,一定要提高警惕。大家在投资前一定要看清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看清楚该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是否取得金融许可证或经依法批准(备案)。从以往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看,含上述关键字眼的民间投融资机构,根本没有开展有盈利能力的经营活动,往往仍采用“空手套白狼”、“拆东墙补西墙”等传统诈骗手法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活动。

  有了高大上的“门头”,第二个套路便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采用高利诱惑。有些市民朋友尤其是中老年人容易被高利诱惑,且经不住亲戚、朋友、同乡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热衷于民间投融资,还自作聪明地每家机构投一点,希望通过“不把所有的鸡蛋放进一个篮子”来规避风险,结果当然无一幸免,每个“爆雷”机构的受害人群体中均能看到他的身影。我市公安机关在2014年成功侦破了犯罪嫌疑人缪某涉嫌集资诈骗案。该案中,缪某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以年息20%以上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集资诈骗方法非法集资8000余万元。他一开始就是把亲戚朋友作为骗取对象,再通过口口相传吸引更多的受害者,许多受害人就是出于对亲戚朋友介绍的信任而掉入集资诈骗陷阱的。

  第三个套路便是以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借口,利用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信息,非法建立资金池募集资金,实施非法集资犯罪行为。2015年3月份以来,苏州澳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建立“港润信贷P2P”互联网投资平台,并通过举办盛大开业仪式,召开投资人会议、组织投资人参观公司资产及网络宣传等方式,推销多种年利率高达18%的虚假投资标的,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累计3000余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000余万元,该公司的“P2P”投资平台被取缔,经营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市面上有很多良莠不齐的网络借贷平台,国家正在对这些平台进行专项整治,对合规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市民朋友在选择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投资理财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事先了解该平台是否取得备案登记,不能判断的时候,坚决不投。

  针对一些老年朋友,在此还是要再次提醒,切莫被一些免费体检、赠送礼品、免费旅游、聚餐活动等小恩小惠所迷惑,导致钱财尽失。在前几年发生的广东邦家租赁公司非法集资案件中,涉及我市受害群众近千人,直接经济损失1亿余元。该案中,许多中老年群众就是被免费体检、赠送礼品等小恩小惠以及被业务员亲如子女的感情投资所蒙骗,最终放松警惕而入了非法集资陷阱,导致血本无归。

  三、识破非法集资“障眼法”

  “理财收益率超过6%的就要打问号,超过8%的就很危险,超过达到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银监会主席郭树清这句善意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投资收益的原话,针对的就是非法集资等不法金融投资活动。

  识破非法集资陷阱,市民朋友在生活中可以运用以下几种技巧:看收益,相比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看牌照,识别真假金融机构,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其从事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其营业场所是否摆放有关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还要看其经营的业务是否属于发证机关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学知识,在计划投资金融产品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轻信他人介绍。从事股权买卖、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等复杂、高风险的业务,尤其要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判断风险,不被高回报所诱惑;多咨询,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相关股权交易场所是否具备相关金融业务的主体资格,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造成损失;慎决策,警惕业务员、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及“好心推荐”,从以往案例反映:一般业务员及推荐者会得到3%-5%的业务提成。所以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商量、审慎决策,尤其是老年人,特别需要提高警惕,投资前一定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提高判断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返利是套路。设局人正是抓住了人们的‘防备心’不足而‘爱财心’严重的心理,才会屡屡得手。”市金融办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多学习一些相关金融知识,拒绝高利诱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四、理性维权需谨记

  市民朋友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集资凭证等资料,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明非法集资的相关案情。但是非法集资类犯罪一般涉及人员众多,金额较大,同时还要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资产,追踪集资款去向等工作,侦查终结后,还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经法院审判和判决生效后才能执行,返还退赔受害群众的损失。这个过程相对时间较长。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受害群众一定要有耐心,通过法律规定程序合理表达诉求,理性维权。不能怀有侥幸心理,指望通过上访、缠访、闹访、聚集等非理性途径来“维权”,更不能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活动。前段时间我市发生的"中茂宏公司"非法集资案件中,该公司部分业务员为推脱自身责任,鼓动投资者非理性“维权”,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