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园(锦丰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专刊第1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5 09:52:52

冶金工业园(锦丰镇)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工作动态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园(镇)专门成立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沈晓波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园经服局蒋卫军局长、财资局顾青局长、党政办倪惠芬主任、组织人事局许海峰局长、经服局赵学刚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场监督管理局锦丰分局、锦丰国土分局等16个单位、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经济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人员由统计站人员组成,赵学刚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勤俭普查的原则,充分考虑普查各阶段的需求,科学测算各项经费,及时编报普查经费预算,包括:普查设备经费、聘用普查人员工资补贴、普查“两员”(指导员、普查员)工作补贴、宣传物资、普查人员意外险等经费,目前经费已全部得到安排落实,普查所需85台PAD手持终端、10台电脑、三台打印机等设备已经过招标采购到位。
●选定经济普查“两员”。根据普查工作要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数量基于普查区规模和普查小区的划定。原则上,每个村(社区)、科创园所辖的地域范围为一个普查区。为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园(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明确了“两员”的选聘的原则、范围、条件、数量、报酬等事项。在各村(社区)等普查区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园(镇)经普办共确定普查指导员46名、普查员99名,目前“两员”已全部确定到位。组织人事部门还专门抽调4名大学生村官、招聘6名大学生充实到园(镇)经普办和“两员”队伍。
●明确普查区域划分。根据经普划分普查区的规定,园(镇)共划分32个普查区,其中在洪桥村普查区中设立了青草巷普查小区,在冶金工业园虚拟社区中设立了玖隆物流园普查小区。园(镇)经普办已组织村(社区)指导员进行边界认定,并上报给市经普办制作电子地图。目前已全部完成了普查区边界确认和小区划分工作。
●启动普查氛围宣传。园(镇)经普办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在情牵沙洲微信平台发布信息,介绍“四经普”的重要意义、时间安排、调查对象、基本方式、采集信息内容、普查纪律等。利用园(镇)区域内电子屏等宣传载体,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三兴菜场、锦都中央广场、锦丰科创园、龙潭湾工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50条。

工作职责

●普查指导员工作职责
1.对普查员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控制;
2.协调、落实本普查区宣传动员工作;
3.分发普查用品;
4.协助普查员完成PAD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
5.检查普查员工作进度,及时将上级普查机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普查员;
6.解答普查员提出问题,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普查机构请示汇报,并将处理意见传达到普查员;
7.组织普查员作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交接;
8.与当地普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9.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查员工作职责
1.认真参加培训,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所需技能;
2.主动熟悉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界线和电子地图;
3.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入户路线,做好对普查对象的普查宣传告知;
4.认真核对普查对象的各种证照和财务资料;
5.正确使用PAD完成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的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不错;
6.严格执行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开展数据检查,参与事后质量抽查;
7.做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保管;
8.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两员”纪律要求

1.执行入户调查等普查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主动出示《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表明身份;
2.定期整理工作日志,妥善保管普查有关资料、文件和PAD;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予以保密;
4.严格执行廉政规定;
5.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证件只限园(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对非法使用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