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
10月9日11时许,交警南丰中队民警在204国道永钢大道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苏F牌照的轻型自卸货车形迹可疑,遂拦下对其进行检查。
民警一打开货车车厢,发现车厢内铺满了整整一车厢的氧气瓶,看到这么多危险品民警被惊出一身冷汗。
经过清点
车厢内一共装载了
31个工业用氧气瓶
其中7个满瓶
24个空瓶
驾驶人黄某称,他负责帮厂里运货,图方便所以开着货车就出门了。
▲带着满满的一车“流动炸弹”出门,还真是胆大
目前黄某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已移交南丰派出所。
民警提醒
氧气瓶罐属于危化品,如果出现泄漏,碰到火星或明火会剧烈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国家对氧气瓶的使用、贮存和运输都有严格规定。运输危险品,除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手续外,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且车辆要悬挂明显的危险品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