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大数据平台,对部分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和排序,依次划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四类,企业可登录“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对AB类名单进行查询。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由经信委在年底前传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对上一年度被认定为A类的企业,其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直接按最低档(单位税额2.5元/平方米)缴纳;对上一年度被认定为B类的企业,其土地等级范围单位税额为最低档(单位税额2.5元/平方米)的保持不变,土地等级范围单位税额不是最低档的,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次低档(单位税额4元/平方米)缴纳;非A、B类企业一律不予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