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变化!
近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取消住房贷款还清提取业务!
9月1日起,
住房贷款还清的职工
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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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况
《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终止后
①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②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组合贷款本息
③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内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
以上需利用公积金偿还的,均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实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方式。
协议终止后,不得以还清该笔住房贷款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还清一年内办理过柜面还贷提取后
①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外的各类住房贷款本息
②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内尚未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
以上需利用公积金偿还的,无法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只能实行柜面提取,一年可提取2次。
还清一年内办理过柜面还贷提取的,不得以还清该笔住房贷款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城事小编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了解到,我市将同步调整。
对于9月1日(不含1日)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较多、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金额较少、且原计划待住房贷款还清后,准备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的职工,应在 9月1日(不含1日)前还清住房贷款并至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还清提取公积金业务。
9月1日(含1日)后还清住房贷款的职工就不能按“还清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8月31日前已还清住房贷款,但还来不及办理还清提取的,可在9月30日之前办理完毕还清提取业务。
10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8月31日前已还清住房贷款的职工办理还清提取业务。
简单来说,此次调整对于每个月公积金缴几千块,月还贷款才几百块,账户余额较多的人来说,最有影响。
●如果选择提取,可以在 8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然后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还清提取公积金业务。
●如果选择不提取,就相当于一笔存款,每年会计利息。
还不太明白?
没关系!
再来给你举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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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有需要的赶紧办理,
也速度提醒身边的朋友!
(编辑:缪宇欢 来源:苏州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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