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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引力播《张家港出台相关实施办法 确保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超96%》
来源:引力播  发布时间:2018-06-13 10:09:47
特别提示:日前,张家港市出台了《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

日前,张家港市出台了《2018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张家港市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每季每亩补助20元。

《办法》明确了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张家港市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实行定额补助,直接补助到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同一作业地块同一季节不得重复补助)。区镇级政府是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的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作业补助实行直补政策;作业补助按夏秋两季分段执行,夏季是5月10日至8月31日,秋季是10月10日至12月31日;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为每季每亩20元(其中,张家港市财政补助每季每亩10元;区镇财政补助每季每亩10元)。

根据《张家港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规定的技术标准,联合收割机下田作业必须配备和启用秸秆粉碎匀抛装置,作业耕深原则上按照“秸秆留茬高度≤15厘米、秸秆切碎长度≤10厘米、匀抛后旋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15厘米(匀抛后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22厘米)”的标准实施,满足下茬农作物的种植要求。张家港市农委有关负责人说,各区镇可结合实际,提出符合当地作业要求并满足下茬作物种植要求的耕深标准,并上报备案,作为作业标准及作业核查依据。

据介绍,张家港市夏熟秸秆、秋熟秸秆还田率要分别超98%、95%,进而确保全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超96%。(苏报融媒记者 王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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