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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近十年的赔偿款终于拿到了……
来源:张家港检察发布  发布时间:2018-05-16 14:00:43
特别提示:近日,在张家港市打工的程某某终于拿到了迟来的赔偿款。

近日,在张家港市打工的程某某终于拿到了迟来的赔偿款。搁在心里近十年的郁闷一扫而空,他对着张家港市检察院凤凰检察室的办案人员连声道谢。

案情回顾

程某某离开四川老家,来张家港市凤凰镇打工多年。2008年5月1日,程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程某某受伤,后经认定程某某与沈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2009年5月,在法院主持下,程某某与沈某达成调解协议,由沈某赔偿程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人民币4万余元,如沈某未按期履行,应按总额5万余元扣除已履行部分向程某某支付。但沈某在履行了部分赔偿款之后,余款2万元一直未予履行。2009年10月,程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其后近十年的时间里,程某某多次询问案件执行情况,但法院一直称找不到被执行人沈某,案件没有进展。程某某自己找到沈某家,但沈某的父母拒绝告知他沈某的下落,双方多次发生争执。万般无奈之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今年3月,程某某到张家港市检察院反映情况,请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

张家港市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住所地都在凤凰镇,为方便工作,将案件交至凤凰检察室驻地办理。

办案人员拿到案件后,立即展开调查工作。经过核实,发现法院在2009年11月即以沈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终结了案件执行。而程某某提供的沈某车辆信息经查亦不属实。

该案时间跨度长,申请人程某某长年奔波于法院,内心已积累不少怨气,对被执行人沈某父母有过激言论。为妥善处理此事,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办案检察官一方面多次联系法院执行法官,建议法院积极查找沈某下落,彻底调查沈某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利用驻地检察的优势,检察官们主动联系沈某的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反复做他的思想工作。沈某的家人终于说出他们隐瞒的原因。原来,他们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只要时间拖得长了这件事情就没有人来追问了,所以并没有放在心上。在多次的释法说理之后,他们愿意代沈某出面解决此事。办案检察官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工作,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多次在程某某和沈某家人之间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沈某愿意一次性支付程某某25000元赔偿款,程某某则自愿放弃其他款项。和解协议签订当日4月27日,在张家港市检察院凤凰检察室主持下沈某家人当场履行完毕,一起近十年的积案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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