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在线
2018年2月23日新华网《张家港市着力三个注重耕好河(湖)长制责任田》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8-02-24 09:03:33
特别提示:

为切实履行“河(湖)长制”职责,扎实落实河(湖)道管理职能,张家港市纪委着力明责、考责、问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从严推进“河(湖)长制”责任落实。

注重挂帅治水明责。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市委常委、纪委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全面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以“六个强化”为抓手,组织构建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制体系,做到了河道河长全覆盖。同时将“河长制”公开化,除在全市重要河湖位置设置了865块“河长制”公示牌,还设置专门投诉举报电话并与市民热线12345、城市E管家、河长制APP、河长制公众号联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注重专项巡察考责。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市纪委加大了对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巡察,市、镇、村级纪委三级联动,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地看效果、走访听民生定期、不定期对全市市级以上29条河湖、镇级270条河道、村级7000多条河道的日常管护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管,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责任单位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到时间节点,对工作难度大、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阶段性整改时限,定期上报整改动态。

注重较真碰硬问责。为强化“河(湖)长”肩上责任,提升治水执行力,市纪委联合相关部门量化河(湖)长制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被上级部门督查到、被新闻媒体曝光、被群众举报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问责,问题严重的进行通报曝光,确保河(湖)长制不是“挂名制”,而是实实在在的“责任制”,警示河(湖)长履行职责。(袁芹 黄煜彬)


张家港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