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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9日苏州日报《张家港市全力以赴打好环境污染问题歼灭战》
来源:苏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8-01-19 13:16:21
特别提示:

一直以来,张家港市坚持走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统筹共赢的发展之路,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先后荣获全国首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首批“国家生态市”、全国首个荣膺“联合国人居奖”的县级市、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等称号。

2017年,在我省广泛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263”专项行动)中,张家港市认真贯彻落实省、苏州市“263”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动真碰硬,全力以赴打好环境问题的歼灭战,齐心协力啃下“硬骨头”,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擦亮了“国家生态市”的金字招牌。

在张家港市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263”工作例会上,张家港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戟表示,2018年是推进“263”专项行动的关键之年,张家港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两聚一高”目标要求和“四大路径”决策部署,坚决以系统化的思维和打持久战的决心,推动“263”专项行动迈上新台阶。

度建设:“六个强化”确保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张家港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政策保障、督促检查、综合考评的“六个强化”工作推进机制,确保“263”工作的有序推进与有效落实。

2017年,张家港以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苏州市“263”专项行动部署,科学编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子方案,在组织保障、行动方案、宣传发动、督察检查、责任落实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推动“263”行动的工作制度体系,在全市乃至全省走在了前列。

在组织领导上,张家港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印发《关于成立张家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并设立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为保障“263”办公室顺利运转,制定出台《张家港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和人员组成》《张家港市“263”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办公室人员职责分工和日常工作规章。在督察检查方面,制定出台了《2017年张家港市“263”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在工作中初步形成“督查-整改-反馈”的良好工作机制;在宣传报道方面,拟定《张家港市“263”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在工作推进方面,出台了《张家港市“263”专项行动月度例会制度》《关于在“263”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通知》《张家港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夯实了责任,持续推进“263”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在责任落实上,制定出台了《张家港市“263”专项行动约谈暂行制度》,拟定了《张家港市“263”专项行动考核办法(试行)》,对区镇年度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资金保障: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支撑

资金是推动“263”各项整治工程能否顺利实施的基本保障。2017年,张家港在“263”专项行动中,加大对环保工程的投入力度,共投入近50亿元,实施了东沙化工园区关停、黑臭河道整治、太湖水治理、高污染车辆淘汰等61项工程,让市民切实感受到了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2018年,张家港市将再投入约30亿元,实施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等八大重点工程。

为有效推进“263”专项行动,规范“263”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张家港市制定了《“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涵盖了张家港市“263”专项资金办法制定原因和制定依据、专项资金设立主体以及使用原则。张家港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戟表示,实施“263”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的一项实际举措。此次《办法》出台,是张家港市“263”专项行动的重要配套制度,是落实省委、省政府“263”专项行动方案制度建设要求的重要举措。

根据《办法》规定,到2020年,张家港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以上,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80%,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基本消除的总目标。

​环保约谈: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

为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聚焦问题、精准发力,督促相关区镇党委、政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张家港在全省率先启动“263”专项行动约谈工作,制定出台了《张家港市“263”专项行动约谈暂行制度》,规定了对省、苏州市及张家港市“263”办公室督办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263”重点工作、项目滞后的,被苏州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环境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的,以及其它不良情形的镇(区)、市级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约谈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促进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整改。2017年6月22日,张家港市政府召开“263”专项行动约谈工作会议,对“263”行动推进过程进展不快、成效不明显的部分区镇实施集中约谈。

同时,张家港市委组织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在“263”专项行动中强化考察识别和培养选拔干部。市、镇两级纪检部门全程参与“263”专项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追责,截至目前,在“263”专项行动中,张家港共问责21人。

动真碰硬:啃下一块块“硬骨头”

东沙化工园区位于张家港东,始建于1993年,区内共有化工生产企业37家,占地近3000亩,职工近3000人。东沙化工园区带来了GDP,但由于历史原因,环境污染问题时有发生。2013年9月,张家港就启动了东沙化工区的关停转型工作,但由于涉及的企业多、职工多、资金大等原因,推进相当困难,是张家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2017年,张家港以“263”专项行动为契机,下决心再下狠手,推动东沙化工区化工企业的关停转型,至2017年底,顺利实现整区关停。下一步,张家港将充分利用资源和空间优势,加快东沙化工园区转型发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瞄准装备制造、海工装备、非化工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积极开展对外招商,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力争打造张家港乃至苏南地区园区产业“腾笼换凤”的典范。

据了解,2017年,张家港共关停了58家化工企业,超额完成苏州下达的任务。

同样,在面对环境治理的种种难题,张家港市直面矛盾,遇到问题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论难度,动真碰硬,不折不扣地完成治理目标。

在减煤方面,2017年,该市累计减少用煤88万吨,超额完成75万吨减煤任务。

在治理太湖方面,已完成二干河沿线工业污水接管工程(乘航片区)、走马塘工业总管线项目。沙钢集团15万吨/日中水回用工程、2.5万吨/天沙钢集团利用锦丰片区污水厂、沙印尾水回用项目也基本完工。

在治理生活垃圾方面,该市市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76%,超额完成城区分类设施设备覆盖率60%的工作目标。

在治理黑臭水体方面,已经完成苏州下达该市8条黑臭河道的整治,累计完成镇区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1.6万户,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建设管网209公里,完成年度任务的69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7万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河道疏浚728条(超过年度600余条任务),拆坝建桥166处。

在治理畜禽养殖业方面,已关闭和整治养殖场130个,其中苏州下达该市的关停新划定禁养区养殖场6个的任务全部完成。

在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方面,已累计完成184家单位有机物废气整治,全面完成年度任务,超过苏州下达的2017年治理挥发性有机物134家目标任务。

在治理环境污染隐患方面,已完成《张家港市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专家评审及备案,《张家港港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已通过审查,全港码头均已具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能力。扬子江化工园区环境安全监控预警平台基本建成,完成环境搬迁408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已完成年度77家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八查八改”工作;完成1012家企业土壤遥感核查,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点位布设及农产品协同采样布点工作。

铁腕治污: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为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回应老百姓的期盼,2017年,张家港市开展“绿盾一号”专项执法行动和环保“百日行动”,坚持铁腕治污、铁拳执法、铁面问责,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实施“零容忍”,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在“绿盾一号”专项执法行动中,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重大信访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将一线执法人员驻点镇(区)开展环境执法工作,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强化与检察院、公安局联动,设立驻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和警务室,提高联合惩治环境违法犯罪的效率,构建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去年,现场监督检查共计11000余厂次,立案处罚共计617件,罚款2639万元。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计罚4件(启动55件)、实施查封扣押36件、限产停产1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20件,适用行政拘留7件。

此外,2017年6月上旬至9月中旬,张家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百日行动”,集中开展太湖安全度夏、夏季秸秆禁烧、燃煤锅炉整治回头看、环境问题督办、钢渣行业整治回头看等8个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保障环境安全。其间,共立案287件,下发行政处理书55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2件,实施按日计罚2件,查封扣押19件,限产停产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11件,适用行政拘留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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