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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4日新华网《张家港公安出台信访投诉纪检督察核查规定》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7-12-15 10:03:36
特别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群众信访投诉纪检、督察核查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张家港市公安局出台了《信访投诉核查工作规定》。

该《规定》对群众信访投诉核查事项、核查程序、核查措施、反馈事项、纪律要求等作了明确。该《规定》强调,核查信访投诉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接到交办的信访投诉事项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开展调查核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信访投诉人;对查证属实的信访投诉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诉求不合理的做好信访投诉人的解释疏导工作,对查证虚假的为被投诉民警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商请执法办案部门依法追究投诉人的相应责任;核查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透漏有关投诉举报内容。(尹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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