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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2日新华网《张家港公安三个强化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7-12-13 09:05:56
特别提示: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张家港市公安局采取“三个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强化责任担当。利用党委会、局务会,对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局党委成员、各单位“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务必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不折不扣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

强化责任落实。年初,认真研究部署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分解。与各单位签订《2017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和要求,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各单位“一把手”,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责任监督。坚持落实局务会通报制度和队伍廉情、思想分析研判制度,通报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队伍教育管理、公安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狠抓问题整改,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出台《2017年工作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半年度、全年分别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安业务工作组织考评,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经济奖惩直接挂钩;对党风廉政建设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尹文平 郭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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