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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7 15:23:45

 

  11月16日,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将迎来苏州市级复审检查。食品安全是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指标中的其中一项,市市场监管局一直以来坚持以“守底线、破难题、建机制、求实效”为工作重心,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有效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应急处置,以高标准要求做好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准备。

 

 

  一是细化创建责任。对照卫生城市创建标准,逐条、逐项分解,定责、定人、定岗,明确创建责任分工,凝聚创建工作合力。局相关科室专人负责,梳理准备、规范各类台账整理报送;分局重点加强对沿街餐饮、集贸市场等窗口单位的巡查,突出对背街小巷餐饮、小食品店、学校食堂及周边的整治,督促相关单位亮照经营、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实施风险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风险为导向、分类别监管”的工作原则将全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动态分类分级(I级—V级)、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优秀、良好、一般),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A、B、C、D级),提升监管效能。同时,针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网络订餐等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疑难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注重先行先试,创新思路力求突破。2016年5月率先启动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及登记工作,目前完成了106家小作坊整改发证,关闭15家。按照“疏堵结合、合理布点、准入安置、总量控制、监管同步”的要求,2016年7月以区镇为主在适当地点设立了食品小摊贩疏导点,并对百信早餐等20个摊点实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发放了《食品摊贩公示卡》。依托“食安治联”平台,开展网络订餐专项“净网行动”,目前通过平台智能比对抓取的网络订餐服务单位无证无照率已从整治初的14.6%下降至6.1%。同时,将监管情况与大众点评结果有机结合,评出首批“优质网络餐饮店”22家,形成部门监管、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通过深化“放心行动”,对食用农产品、桶装饮用水、食用油、黄酒等重点品种,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两超一非”、网络订餐、农村食品市场等重点对象,有针对性部署十大专项整治,排查和打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建立了和公安、检察院的跨部门案件协查协调联动机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市民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食品案件线索,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17年10月底,市市场监管局共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282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8起,罚没金额274.03万元。

 

  

 

  四是多渠道加强宣教引导。分类别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利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海报、横幅、户外电子屏等多种载体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广场咨询、食品单位开放日、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加强群众食品安全教育,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通过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成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完善食品安全条线社会法治与公民自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整合12345、12315、12365等投诉举报平台,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和舆情监测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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