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司法局: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来源:张家港日报  发布时间:2017-10-20 13:50:16

十八大以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定位、新特点,综合融通各项业务职能,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张家港市人民政府获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市司法局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绩效考评优秀单位”“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4·8司法日”法治惠民活动接地气 。

“以案释法”常驻电台直播间。

开展企业人民调解案例评比活动。

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

万红小学学生学法踏青践行“德法同行”。

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市镇两级建立价格争议、环保等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进300人以下中小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现覆盖率达100%;在区镇开展便民服务点建设试点工作,推广个人调解工作室,全市50%的镇现已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规范推进公调对接工作,全市27个派出所、13个交巡警中队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推动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全市首批30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覆盖装修装饰行业、塑料饮料机械等八个行业。

制定矛盾纠纷个案分析交流制度,组织开展矛盾纠纷个案分析交流评比活动,对优秀个案进行表彰奖励。建立矛盾纠纷法治督查制度,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人民调解疑难复杂纠纷法治督查”活动。排查调处进一步深入,每季度突出一个重点内容组织专题排查治理;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润江苏 护航青奥”“解劳资矛盾、促企业发展”劳动争议纠纷、邻里纠纷、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专题排查治理活动;预防调处各类重点、热点社会矛盾。实行重大纠纷包办和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展情况,消除安全隐患。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举办企业人民调解员知识竞赛,组织专职调解员庭审观摩等活动;创设苏州市首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南丰镇人民调解倪永祥个人工作室;组建由50名涉及动迁、医患、劳动等专家组成的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2012年以来,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65040件,调解成功64950件,成功率达99.9%。

法治宣传教育呈现新亮点

深化“六五”普法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对“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加大对“六五”普法成果的总结和宣传展示,顺利通过终期考核。全面启动“七五”普法,拓展载体平台,运作政务微博、微信普法,在《张家港日报》开辟“小张说法”专栏,做好电视台《司法传真》栏目,精心编制《干部学法导读》《张家港普法》简报等。推进法治文化发展,开展“法律之声”五巡工程,获评张家港市“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优秀项目。每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组织“法治文化月”系列活动,定期开展法律早市、法治文化夜市等法治宣传活动。法治格言、动漫、书画、民间艺术品征集,法治故事会、书场会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精彩纷呈。“法律六进”广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南丰镇永联村、保税区(金港镇)长江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截至目前,全市共83个村(社区)创建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坚持“一镇一品”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长廊、广场、街区、站台、菜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层出不穷,张家港市法治文化公园、市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等4个法治文化阵地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杨舍老街等18个阵地被评为“苏州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012年以来,举办各类普法活动500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近270万册。

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取得新成效

高标准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承担“两类特殊人员”监督管理、教育服务、心理矫正和帮困扶助等职责,对全市社矫安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2014年6月,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作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现场参观点,工作经验获与会领导肯定并在全省推广。贯彻“科技强矫”理念,开展循证矫正项目研究,试点“损害修复”工程,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创新“积分制”管理模式,推行网格化社区服务模式,确保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两个八小时”落到实处。以标准化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突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成效。通过考核督查、岗位练兵等各类实践培训,不断提升社工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实战能力。

强化重点排查,维护安全稳定。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两类特殊人员”监管安全。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新平台应用,积极开展人户分离刑满释放人员情况摸排。创新矫正模式,推进社会化帮扶,“重筑青春之梦”活动参与江苏省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服务创投大赛获奖励,“扬帆起航”边缘家庭子女关爱项目获评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三等奖。开展春节送温暖、秋季助学等帮扶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矫治。关爱帮扶边缘家庭子女,以春晓社会服务社为平台,组织开展“梦想起航”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成长小组活动和“大手牵小手”亲子小组活动。2015年,市司法局和春晓社会服务社荣获“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2年以来,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090名,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07名;五年累计在册刑满释放人员2397名。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跨越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核心产品。按照“114”模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分中心,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团队,开通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声讯平台。目前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6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运行规范。2017年1~3季度,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先后提供咨询1200余次,群众满意率测评达100%。深化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律师行业“1+1+X五年行动计划”和“社区法律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公证服务在苏州率先设立镇(区)公证联络站。与法制办联合,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政府机关法律顾问人才资源库;推进中小学法律顾问工作,出台《关于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中小学校法律顾问人才资料库。落实律师队伍素质提升“两大行动计划”,多次组织优秀律师赴国内知名大学学习培训;选派青年律师到政府机关“挂职锻炼”,2名律师于每个工作日轮流到市政府法制办坐班。2012年以来,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8642家,办理各类案件4944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4.25亿元;市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案件65291件。

法律援助惠民取得新进展

强化工作管理,构建完善法律援助平台。创建“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示范窗口”,建成开放式业务受理室,安排3名专职律师值班,提供便民法律服务。在乡镇、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规范化联系点,打通援助案件“速调”通道,拓展“半小时服务圈”。在全市团级以上部队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全市军人法律援助全覆盖,当事人满意率达到99.5%以上。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完善重大案件讨论、庭审旁听、回访、意见反馈、立卷归档、投诉处理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坚持季度社会舆情分析。加强与公检法部门联系,规范刑事法律援助程序,建立看守所法律援助站,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围绕“服务民生、关心群众”主题,开展扶弱助残系列活动;建立全市“低保”“五保”动态数据库,及时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创新援助举措,拓展援助领域。积极探索预约式、上门式等便捷服务,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名录”,全面推行“点援制”,由受援人自主选择援助律师。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针对不同援助对象,开展法律援助进看守所、进军营、关爱老年人和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3·15”消费者维权活动、“温暖夕阳红、维权走访送”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法律宣传周活动,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2012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听来电5980人次,接待来访、处理网上咨询1748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40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