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检察院:奋力攀登莫问高 砥砺前行谱新篇
来源:张家港日报  发布时间:2017-10-20 13:25:30

光阴荏苒,初心不忘。在深化改革的号角下,在转型发展的大潮中,5年风雨兼程,5年披荆斩棘。2012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用坚定稳健的步伐在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道路上扎实迈进。

△走进企业开展检察服务。

△对接项目工程开展检察服务。

△“检察开放日”邀请群众走进检察院。

△走进田间地头开展法制宣传。

△集体讨论案件。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重温入党誓词。

△参加检察官入额遴选考试。

护航发展勇担当

服务中心大局是检察工作的立足之本。5年多来,市检察院围绕“聚焦转型、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文明引领”四大路径,立足司法办案,积极延伸服务链条,运用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市检察院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注重服务非公企业发展,慎重拘留逮捕关键岗位人员,慎重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使检察职能,服务创新发展。紧紧围绕全市淘汰落后、“腾笼换凤”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查处一批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发现风险隐患,积极堵漏建制,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完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除此之外,推动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水泥砖制售等多项专项治理等等,都有着检察人服务社会、护航发展的身影。

5年多来,市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推进法治张家港建设等多项意见,结合检察工作中发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51次,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心近身入暖民情

千秋基业依仗民心,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市检察院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结合检察职能制定多项常态化、机制化的惠民利民举措,积极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近年来,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惠农补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等伪劣商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使检察职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成集接待、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精心编制窗口便民服务指南、引导图表,为走上门的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倡导“一线工作法”,依托乡镇检察室和巡回检察工作网络,让干警轮值驻点办公,进社区、走村落,带案下乡、送法下乡。积极搭建“检察宣讲百村行”“检民恳谈”等活动载体,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群众诉求,打造活跃在群众身边流动的检察风景线。针对特困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经济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人性化服务,帮助解决上学、就医、就业等“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难题。

投身改革有作为

秉承敢为人先的张家港精神,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市检察院一以贯之的态度与风格。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2015年初,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院。重任在肩,既是信任,更是动力;乘风破浪,既要勇气,更需实招。市检察院积极肩负起改革试点光荣使命,全力以赴投入其中。陆续推动检察官员额制、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如期到位。43名择优遴选出的员额检察官投入到办案一线,以他们为核心组成的办案组织分工明确、井然有序。严格落实检察官职权清单,简层级、加权力,赋予检察官独立决断案件的权力,明晰办案责任,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市检察院在司法改革试点探索相关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推荐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打铁必须自身硬

严字当头,譬如刮骨疗毒。从严治检是检察机关战略性任务,规范司法是检察工作的核心竞争力。

市检察院自戴“紧箍咒”,扎实推动司法行为规范化、从严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探索编制司法办案指引手册,为各项司法行为“立标尺”;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便携式司法办案记录仪等技术手段,开展办案流程、办案行为监控,让不规范行为无处遁形;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纪检监察介入司法办案、内部巡查、主动听取律师意见、“两微一端”案件信息公开等方式,筑牢内部外部监督多重防线。

严在经常,贵在管理。常态化开展业务知识竞赛、精品案件评选等形式岗位练兵活动,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完善职业导师、东渡学社等载体,努力淬炼一支检察精兵。5年多来,这支队伍始终保持着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面貌,先后有201次集体、406人次受到表彰奖励,连续第七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第三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江苏省文明单位,2014年被苏州市委确定为苏州市级首个重大先进典型集体,分别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委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展望未来,市检察院将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坚持全面履职服务大局、坚持严格规范为民司法、坚持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坚持全面从严推进发展,将实现中国梦的步伐迈得更稳步、坚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