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张家港日报  发布时间:2017-10-20 13:14:58

 

2012年以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与时俱进弘扬张家港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加强执法办案,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深化自身建设,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全院总结表彰会。

△司改座谈会。

△院庭长开庭。

△法庭开放日活动。

△法官联席会议。

△升旗仪式。

严格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市法院收结案数持续攀升,审判执行任务十分繁重,共受理各类案件103224件,审执结91493件,比上一个五年(2007年-2011年)分别上升42.5%和37.5%。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张家港”建设。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7809件,判处罪犯10241人。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危害市场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案件80件83人。妥善审结昆山8.2爆炸案、金融机构系列受贿案等一批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案件。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群众民生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民事案件42677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邻里矛盾等案件7939件;规范审理房地产、物业服务合同案件2982件;依法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侵权赔偿案件5385件;审慎处理民间借贷案件7861件;及时审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8045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案件261件。

强化商事审判规则,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14238件,涉及标的807.14亿元。依法审理买卖、担保、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8774件;妥善审理股权转让、股东资格确认、股东损害公司权益等涉公司纠纷案件286件;及时审理金融纠纷案件2363件;审慎处理企业兼并、破产清算等纠纷41件,标的588.24亿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67件。

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促进机关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理行政案件963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30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7件,对69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积极应对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新机制,全面推进异地审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坚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审判监督行政机关的执法作风和执法能力建设,促进我市法治水平不断提升。

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5568件,涉案标的177.47亿元。开展各类执行会战,清理执行积案。坚持工作创新,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点对点”查询、失信惩戒等机制。916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中国执行信息网,并采取媒体曝光、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罚款等惩戒措施,全面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坚实保障。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立足全市大局谋划法院工作,积极发挥审判规范和引领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

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先后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全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十项措施》《关于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完善司法保障措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主动开展靠前服务,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司法实践之中。强化与区镇板块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主动应对企业联保、票据贴现、破产重整等引发的突出问题,预防、化解企业经营法律风险。

发挥法庭前沿作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构建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部门、村委会为主体的四级联动网络,依托联动网络化解矛盾2500余起。先后成立6个驻村法官工作室,坚持开展“社区法庭现在开庭”活动,定期选取典型案例到村、社区及矛盾集中的企业、市场现场开庭,共有160余件案件在基层现场开庭,4200余名群众参与庭审点评、判决释明、庭后讲座、法律咨询等法治活动。

做优司法维权品牌,精心打造“五色行动”体系。全国首创未成年人项下资金监管制度、率先实行未成年犯前科封存制度、“代理家长”出庭应诉和民事审判审前干预机制,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法制阳光行”、“法庭开放日”、“走进直播间”、“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微电影和公益短片”等法制宣教活动,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增强诉讼服务意识,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12368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公益律师服务岗、专职人民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实施就近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现场调解、集中发放工资款等便民措施,积极探索司法文书电子送达模式,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

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努力破除影响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障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凝聚全院整体合力。推行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审执结案件33833件,占全部结案数的37%。探索审判组合新模式,由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1+1+1”审判团队,建立审判长负责制,全院9个审判组合年均审结案件352件。完善法官联席会议制度,提供互通有无的专业化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审判实务。

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度分析5年来审判执行动态,成立6个司法改革专项小组,召开15场专题座谈会,出台《法官权力清单》、《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18项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制定《司改试点过渡期法官入额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司改试点过渡期法官入额业绩考核与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稳妥推进员额制改革,择优遴选74名入额法官。

强化司法公开,积极呼应群众需求。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实现立案、听证、庭审、文书、执行全流程公开,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0815份。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舆论传播要求,通过自媒体发布司法信息4956条,互联网直播庭审173件,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4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发布白皮书6个。

加强自身建设,筑牢科学发展根基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干警精神面貌。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开展“党员小故事、法官大情怀”专项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精心组织开展“凝心聚力黄金季、质量效率双提升”“百日办案”“周末小讲堂、岗位大练兵”等一系列办案竞赛活动,每年评选出“十大精品案件、十大优秀庭审、十大优秀裁判文书”。创建“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部门”,累计培训干警2600余人次。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强化干警廉洁意识。认真落实“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和司法巡查制度,出台《非职务过问案件问责办法》、《法院工作人员司法作风量化考核办法》,开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和举报电话,坚持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推行“案件廉政回访”及第三方评价制度,回访案件4500余件。

五年来,市法院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连续四年获得张家港市综合贡献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个人和部门分别为264人次和84件次,并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唐奇英、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张晓波、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陈美芳等先进典型。

2017年以来,市法院受理案件数已达23429件,审结20476件。今后,市法院将立足当下,放眼未来,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