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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0日新华网《张家港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发出“英雄帖”》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7-10-10 10:01:38
特别提示:日前,江苏张家港市发布重大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着力引进具有重大核心技术、重大产业化实力和重大市场前景的“旗舰型”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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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张家港10月9日电 日前,江苏张家港市发布重大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着力引进具有重大核心技术、重大产业化实力和重大市场前景的“旗舰型”人才项目,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发出“英雄帖”。

根据该实施办法,申报张家港市重大创新创业团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具有重大行业影响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团队由领军人才和关联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应具有与所实施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创新创业工作经历等。

创新类重大团队可获得项目研发资助资金,创业类重大团队可获得包含项目研发资助资金、银行贷款贴息、人才团队购房安家补贴等综合资助。创业类重大团队实行“启动资助+资助升级”模式,启动资助根据项目实际货币资金投入、主营产品(业务)年度销售及纳税等情况分阶段评估拨付,资助升级等次与项目发展实绩挂钩。

创业类重大团队经评审认定后,可获得最高2000万元项目启动综合资助;创新类重大团队经评审认定后,可获得最高300万元项目研发资助资金。创业类重大团队发展实绩达到重大团队(重点类)条件的,综合资助可升级至最高3500万元(含启动资助),实绩条件为:团队创(领)办企业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货币资金投入已达6000万元,或5年内主营业务年销售已达1.6亿元且年纳税额达600万元(如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可不考量销售);发展实绩达到重大团队(特别优秀类)条件的,综合资助可升级至最高5000万元(含启动资助),实绩条件为:团队创(领)办企业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货币资金投入已达1亿元,或5年内主营业务年销售已达3亿元且年纳税额达1000万元(如年纳税额超过1500万元的可不考量销售)。(钱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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