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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三个坚持”让困难群众“居者有其屋”
来源:中国张家港  发布时间:2017-06-23 13:26:03
特别提示:

近日,张家港市2017年度“安居工程”入户核查工作全部结束。“安居工程”是我市实事工程之一,通过市、镇两级补助方式开展困难群众住房帮扶工作,始终发挥着便民、利民、惠民的积极作用。经前期调查摸底,今年张家港市民政局共接受102户“安居工程”拟帮扶对象申请,其中新(修)建93户、拆迁(预拆迁)9户。张家港市通过“三个坚持”切实做好这项民生实事工程,让困难群众“居者优其屋”。

一是坚持托底帮扶原则。该市根据城乡建设一体化推进工作,结合困难群众家庭实际,在原农村帮困建房的基础上,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困难群众“安居工程”帮扶工作。2017年,该市继续以全市低保(低保边缘)以及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大重病等(多子女老年户不作为帮扶对象)困难家庭为对象,通过市、镇两级各承担50%的补助方式开展困难群众住房帮扶工作。 

二是坚持严格入户核查。各镇(区)成立“安居工程”工作小组,由镇(区)民政监督指导村(社区)对申请对象全面调查摸底,会同建管等相关部门逐户会商,科学排摸帮扶对象。在此基础上,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全面入户核查,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解,包括申请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实际收入等,并通过与申报对象面对面的交流,对申报对象家庭情况有了一个比较直观的了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家庭给予政策范围内的资金补贴和救助;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予以取消,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坚持严格质量监管。为确保“安居工程”质量,张家港市各镇(区)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新(修)建现场查看及质量监管,督促符合条件的帮建(修)户按时保质开展房屋修缮工作。对既无资金又无自建能力的对象,指派专人负责进行集体帮建。加强“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意识宣传,加大新(修)建现场查看及质量监管,坚决杜绝无证、违章施工,确保帮建工作在10月31日前全部竣工。11月,张家港市民政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对“安居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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