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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9日江苏法治报《张家港市生态环境局 执法攻坚“绿尖兵”重拳出击》
来源:江苏法治报  发布时间:2022-09-19 09:10:57
特别提示:

日前,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创新建立生态环境大案要事查办专项工作机制,对严重环境违法犯罪等大案要事“铁拳”出击,全力打响张家港生态环境执法攻坚“绿尖兵”专项行动品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截至目前,依托生态环境大案要事查办专项工作机制,该局已查办了4件大案要事。

近日,张家港市冶金园(锦丰镇)环保科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机械模具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办电镀(镀铬)项目。该工作人员立马联系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一起勘察现场。经过采样等流程,发现电镀车间内土壤重金属含量偏高。

依托生态环境大案要事查办专项工作机制,执法人员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通过摸排,一举查获该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重金属的水污染物事实。执法人员连夜对嫌疑人开展调查,从进厂检查到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全程耗时不到30小时。

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今年3月,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集中生态环境方面执法精锐力量,牵头成立生态环境大案要事查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大案要事特点设立专案组,实行专案负责制,专案办理期间落实实体化办公。以“组建一支工作专班、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推动一批行业治理”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持续有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使环境隐患问题特别是涉及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生态环境大案要事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执法攻坚“绿尖兵”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据悉,依托生态环境大案要事查办专项工作机制,专案组重点聚焦十二类大案要事: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可能涉及社会稳定的事件;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含省级),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并被省部级以上领导关注批示的事件;适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中两种措施以上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的“严重污染环境”等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重点案件;涉案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拟被责令停止生产的,或者提请各级人民政府予以责令停业、关闭的案件;案件范围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环境违法行为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案件;蓄意破坏环境监测设施,干扰环境监测工作造成数据失真失效的;捏造、篡改监测数据掩盖违法排污事实的案件;被生态环境部、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或其他有关部委挂牌督办的案件;适用新法律法规办理的典型案例;重点区域、特定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国考、省考水质断面及大气子站数据异常波动事件;其他认定为大案要事的情形。

目前,张家港已建立全面排摸线索,深挖大案要事线索,大力推动部门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隐患问题的机制。同时,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第一时间启动行刑衔接,充分运用“2+N”司法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组建专案组,合力侦办重点案件,有效消减和压缩环境隐患和环境违法行为的空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

(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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