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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新政出台!样板房受监管
来源:今日张家港  发布时间:2020-09-16 13:39:03
特别提示:近几年,张家港市商品住宅市场逐渐进入高品质开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当大批精装修交付的成品住房投入使用,开发商夸大宣传、房屋装修质次价高、材料设备以次充好、购房者维权难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近几年,张家港市商品住宅市场逐渐进入高品质开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当大批精装修交付的成品住房投入使用,开发商夸大宣传、房屋装修质次价高、材料设备以次充好、购房者维权难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

如何保障全装修住房的装修质量,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听取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意见,赴外地学习其他城市先进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9月11日,张家港市住建局和张家港市发改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工程交付标准样板房管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

这是张家港市首次围绕新建商品住宅样板房出台监管文件。《通知》从样板房设置要求、样板房验收标准、信息展示要求、样板房拆除期限及违规后处罚措施等多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样板房实行全程监管,切实保障购房者利益,以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通知》提出,9月1日后在张家港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宅项目,需按照《通知》要求执行。今后的商品住宅项目主要户型将按照不同交付标准分别设置毛坯交付样板房和全装修交付样板房。交付样板房为全装修的,装修材料清单需在发改部门备案,在合同中载明,并在现场进行公示。交付样板房通过部门联合查验后,方可向业主展示,且在通过交付使用备案后三个月内不得拆除、移位或者调换。这意味着交付样板房将作为交房的标准,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将有据可依,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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