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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荣获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曲、山歌、书画)”称号


2011-12-01 17:16 来源:张家港在线

    近日,由文化部组织开展的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评选活动揭晓。我市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曲、山歌、书画)”。该荣誉的获得,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化部为推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普及发展、丰富广大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而设立的文化品牌项目,是县、乡一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今年,文化部组织开展的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评审工作由县区逐层申报,再经省、市文化部门严格审批,实地抽查后报请文化部批准确定后公布,命名周期为三年。
    近年来,根据建设文化强市目标,我市大力探索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推动戏曲、山歌、书画事业繁荣和发展。在戏曲发展方面,2004年以来,全市共创作各类戏曲作品300余件,平均每年创作、移植4台大戏,一大批优秀戏曲作品获得好评。面向全国举办了四届长江流域戏剧艺术节和四届长江流域民族民间艺术节,与央视合作拍摄大型戏曲专题片《长江戏话》。在山歌传承方面,我市出版了100多万字的《中国•河阳山歌集》和220万字的《中国•河阳宝卷集》,先后举办了四届中国•张家港河阳山歌节。我市还大力传承和发展书画艺术,其中塘桥镇出版了《墨轩飘香》、《江南春》等书法作品集,全镇有300多人在国家、省、市级各类比赛中获奖;金港镇一贯把建设“书画之乡”作为培育特色文化重要举措来抓,成立书画协会,每年举办2到3次大型的书画赛事和展览活动,爱好者逾5000人,有40多名中青年书画爱好者崭露头角,有280人次在全国各类比赛中获奖;锦丰镇组织引导全镇书画家组团结社,大兴书画展览、交流等活动,作为书画之乡的声名渐播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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